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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我区****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20万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青年农场主)农民66人,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六天(48学时以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区****(略)
一、培训机(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略)。主体申报机构需提供与涉农高校签订的**协议)。
二、具有培训资质,拥有3年或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略)),提供相关**协议。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略),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四、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相应的专业教师。能按《**省****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置课程,授课老师必须聘请(略)信息库注册,以往学员(略)。
五、负责所有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同时至少要提供1个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报送省农业农村(略)。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按照省厅规定,未按期完成上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略)。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可申请报名,并于****年3月23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略):申请书、法人代码证书、培训资质证明材料、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往期培训业绩等)、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等。
联系地址:**省**市坡头区麻坡路沟尾市场西(**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102室),联系人:庞建新,联系电话:(略)。
**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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