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及生活用房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略)准建设(项目代码:(略)-82-(略)),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中央资金区级财政统筹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及生活用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略) 2.3 工程规模:新建教师周转宿舍及生活用房1104平方米(其中教师周转宿舍3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地下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工(略).16万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以建设单位进场通知为准)。 3.发包范围: 3.1发包范围:本项目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建设内容,具体工程范围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详见大足财评〔(略))文件及附件所示的建设内容为准。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以(略),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施工合同。 (2)重庆市大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本发包项目审定的发包价【大足财评〔2020〕14号文件】为(略).02元;(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壹仟陆佰肆拾柒元零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84519.57元(大写:捌万肆仟伍佰壹拾玖元伍角柒分),该审定的发包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采用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设计图纸、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人工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公布的大足区基价调整,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2020年一月公布的大足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 (3)本发包工程实行以发包人规定施工图承包范围及审定的发包价,采用单价包干承包模式,发包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价格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采用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不予调整。 (4)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采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文件。 (6)增值税采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及《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 (7)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略) ③人工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公布的大足区基价调整,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2020年一月公布的大足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 ④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担保金额:(略)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略),在签订合同之前,并作为签(略)。 其中:1)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否则,招标人有权指定其它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担保形式。 2)履约担保为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均可。 3)履约担保(略),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 注:中标人转入履约保证金时须在转入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及生活用房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不应引起歧义。 4)退还时间:在该工程基础完工后退30%,主体完工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注:招标人自中标通(略),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主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在招投标活动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缴纳方式。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 陆万叁仟 元整(人民币),小写 63000.00元整(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详见“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http://(略)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略),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本区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企业网上账户注册、核验及变更: 1.账户注册。网上注册账户由企业自行网上注册。自行网上注册的直接进入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流程点击网页上方的网站用户注册须知按要求进行注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自行注册的企业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带相关注册资料(资料明细如下)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工程交易科进行核验。没有通过核验的,将影响对其投(略)。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未进行账户注册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账户核验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表;(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户(略)(5)营业执照。 注:未三证合一的交:(1)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表;(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户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联系电话: (略)、 (略) 3.账户变更。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账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略)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变更和核验,未进行账户变更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五、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认真(略)。投标人要仔细研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缴纳保证金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限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 2.严格退款方式和账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 3.注意分区缴纳的账户。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原进账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略)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七、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 年04月 02 日 09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出具到账确认表)。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无效。 ※因缴款账户信(略),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 ※保证金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保证金退款查询”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如遇系统异常,请投标人尽量查询本单位的基本帐户保证金到账情况。)需要咨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单位委派本公司人员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九、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略)。施工合同签订并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前三名)的保证金。 十、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略)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略) 注:提供有效的营(略),查验原件。 (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1个及以上。注:投标(略)平台”(即“四库一平台”)上本企业申报备(略),将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略)入《资格审查资料》中,评标时核验原件(网页截图除外)。 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到项目所在地实地核查投标人提(略)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略)。 (5)信用报告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大足发改〔2019〕5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若信用报告反映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B级,被列入“联合惩戒记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均将被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①在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大足”窗口或“信用中国(重庆大足)”网站(网址:http://(略)com/)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②投标人自行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案证明。投标人提交的信用报告必须在报告有效期内使用,信用报告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注:须提供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6)拟派人员 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在承包商单位注册。 ②.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注: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人员提供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拟派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略)年12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并加盖公章,即一人一表。原 件备查。 上述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仅作为本次招标时的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应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置标准》(DBJ50-(略))的规定满足有关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特别提醒: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凡发现派驻项目经理与其它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同的,建设单位视为施工单位存在违法挂靠承包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取消施工单位在大足区国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三年内不得(略)。并将该处理结果报送大足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信息(略)。招标人有权利执行市建委推(略)人脸识别)。项目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自行承诺出勤天数应不少于每月22天,凡是出勤天数少于22天的给予每人每天2000元以上经济罚款,给予施工单位50000元以上经济罚款,并取消施工单位在大足区国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年内(略)。并将该处理情况报送大足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信用考核,相关信息纳入全市信用平台。 (7)其他要求 : 外地施工企业投标: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略))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人员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8)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并密封(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所有资料原件另装入一袋并标明潜在承包商名称,在发包抽取现场(或者在缴纳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和原件资料。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清除出大足区(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5.发包(略) 5.1本发包公告于2020 年 3 月 26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略)gov.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略)gov.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略):2020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至(略)04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略)(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 潜在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用递交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文件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随机抽取(略)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6.工程款支付: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进度款);(1)①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以不低于当月已(略)(工资款)进行支付; ②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2)工程完工后(略)(3)剩余工程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并报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10日内,按竣工结(略),剩余3(略),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10日内拨付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发包(略),承包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开具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发票。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发包人、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名单,介绍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投标人的法(略),还须同时核验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略)。(略)随机抽取的资格。 (3)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金提交承包商的名单上进行签字(即确认:潜在承包商递交抽取保证金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条“合格的承包商”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略)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略)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后由发包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略),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 结算原则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中敖镇(该校校园内)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青年路20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