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略) 淄自然交告字〔(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略)GB00015[周村区2020(增量)—015号]等三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 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 出让 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略)GB00015[周村区2020(增量)—015号]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北、郑沈路以东 | 4600 | 工业用地 | 不大于1.5,不小于1.0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略) | 50 | 182 | 182 | 5 | 2 | (略)GB00016[周村区2020(增量)—014号]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北、北谢村工业用地以西 | 8725 | 工业用地 | 不大于1.5,不小于1.0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二年内 | 50 | 345 | 345 | 5 | 3 | (略)GB00015[周村区2019(增量)—015号] | 周村区南郊镇张楼村住宅楼以东,**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北 | 3759 | 城镇住宅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1.2 | 供地(略) | 开工后三年内 | 70 | 1423 | 1423 | 20 | 说明事项: 1.(略)GB00015[周村区2020(增量)—015号]宗地:竞买人需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前,将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评估价款22.9万元缴纳至周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略)GB00016[周村区2020(增量)—014号]宗地:竞买人需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前,将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评估价款258.94万元缴纳至周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3.(略)GB00015[周村区2019(增量)—015号]宗地:根据规划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按照周村区《关于做好城市**小区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和移交工作的通知》处置。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略),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略)。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市(略)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略)(已办理数字证书(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略)0时00分至(略)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略)6时00分。保证金汇入齐商银行周村支行。因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略)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00时00分,截止报价时间为: 370306005209GB00015[周村区2020(增量)—015号]:(略) 370306005209GB00016[周村区2020(增量)—014号]:(略) 370306101227GB00015[周村区2019(增量)—015号]:(略)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略)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略)(周村区政府综合楼638室)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市公共**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市周村区土地资金事务中心资金结算账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八、联系方式 **市周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市公共**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 联系人:(略) **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鑫 电话:(略) **市自然**局 **市公共**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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