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年第7次煤焦油竞价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价。项目编号为:(略)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采购****吨煤焦油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货物名称(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价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略)
(2)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煤焦油或燃料油,若《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未体现煤焦油或燃料油须同时提供发证部门的有效证明)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煤焦油或燃料油),提供该证书扫描件;
(3)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采(略)扫描件。
3.2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竞价文件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略)com.cn)完成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相关要求。
4.2竞价文件获取方式:(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略)com.cn)“用户登陆”获取本项目竞价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包。
4.3获取竞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人出具的(略)。
供应商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略)com.cn)选择本竞价项目并按标包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上传,经审批通过的供应商即可从本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如因上传资料不满足要求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竞价文件售价:(略)
郑重说明:竞价文件及竞价系统用户手册(竞价人)可通过(略)com.cn登陆供应商帐户下载,购标审核通过后竞价人要立即根据竞价系统用户手册(竞价人)和国家能源招标网(略)com.cn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4.5技术交流要求:
技术交流时间:(略)
地点:(略)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1号门内生产指挥楼2楼质量技术部,联系人:李海军,联系电话:****-****,****。
地点:(略)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1号门内检维修楼供销中心1层102室,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技术交流时须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且满足以下要求:
1)煤焦油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应(略),若《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未体现煤焦油或燃料油须同时提供发证部门的有效证明)、《基本(略)。
2)煤焦油(略):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经营范围包含煤焦油或燃料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技术交流内容:
见附表2:(略)
见附件3:(略)
注:已经获得本项(略),本次采购无需再重复进行技术交流,原“技术交流合格书”有效。
5.竞价开始时间
5.1竞价开始时间
第一标包:(略)时00分(北京时间)。
5.2竞价开始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略),竞价人可以进行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价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略)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略)楼202办公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略)cn
网 址: (略)com.cn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附表1采购货(略)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吨)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第7次煤(略) | 煤焦油 | **** | 自中选通(略) | 内蒙古乌兰木伦镇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汽车装卸站台 |
注:1)本项目允许报部分数量,供应商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本竞价项目。
2)采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要求以本次竞价文件要求为准。
技术交流内容:
附表2:(略)
名称 | 质量指标 | 分析方法 | |
分析项目 | 1号 | ||
氯含量/ mg/L 不大于 | 10 | 微库仑法 | |
氧含量(质量分数)/% 不大于 | 6.0 | 元素分析 | |
正己烷不溶物(质量分数)/% 不大于 | 2.5 | ||
甲苯不溶物(质量分数)/% 不大于 | / | ||
密度(20℃)/ (g/cm3) 不大于 | 1.006 | GB/T **** | |
灰分(质量分数)/% 不大于 | 0.025 | ||
钙、铁(略)( mg/kg) 不大于 | 20 | 原子吸收 | |
水分(体积分数)/% 不大于 | 1.0 | GB/T 260 | |
闪点 /℃ 不低于 | 65 | ||
馏 程 | 初馏点/℃ 不低于 | 185 | GB/T **** |
10%蒸发温度 | 实测 | ||
50%蒸发温度 | 实测 | ||
38(略)(体积分数)/% 不低于 | 90 |
备注:本指标针对中温煤焦油蒸馏法制取燃料油产品制定,所有采(略),无论是否(略),不属于本(略)。
附件3:
(略)
煤焦油1号
1)煤焦油水分超过质量指标允许值以实际超出量按比例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扣款数额=单价×数量×(水分分析值-质量指标)
2)煤焦油氧含量超过质量指标允许值以实际超出量按比例乘以折价系数1.2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扣款数额=单价×数量×(氧含量分析值-质量指标)×1.2
3)氯含量10(略)(含20 mg/L)每吨折价10(略)(含30 mg/L)每吨折价200元;氯含量30-40mg/L(含40 mg/L)每吨折价3(略),并定性为质量事故,由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拟定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4)正己烷不溶物含量在2.5~3.5%之间,在2.5%的基础(略).1%折价增加10元/吨,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正己烷不溶物含量在3.5%以上,以3.5%(略).1%在原有的折价基础上折价增加20元/吨,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5)灰分含量在超出质量指标允许值的基础上每增加0.01%折价增加20元/吨,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金属含量以钙、铁、镁三种金属含量加和计算,含量20(略)mg/kg之间(包括25 mg/kg)折价30元/吨;含量25~30mg/kg之间(包括(略))折价80元/吨;含量30 mg/kg以上,在折价80元/吨的基础上每超出1mg/kg(以30 mg(略))折价增加50元/吨,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
7)闪点不低于65℃,每低1℃折价增加10元/吨。
8)380℃馏出量每低于质量指标1%折价增加50元/吨,小数点后(略)。
9)密度每超过质量指标0.001 g/cm3,折价(略)。
10)由于掺兑其它非中温煤焦油蒸馏组分而产生的煤焦油质量问题,由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研究拟定处置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本办法自(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