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申熙路(东岸河--**大道)建设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申熙路(东岸(略))**工程设(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略):本工程为**(略)(东岸河--**大道)**工程,北至现状东岸河,南接现状**大道,与民寨路相交,线型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470米,其中**大道-民寨路段长292米,宽30米;民寨路-东岸河路长178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包括路灯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排水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1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略)
2.6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略)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委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略),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略))。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建设(略)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设计项目负(略),须具有市政(略),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略)(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一名(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略)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贰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略)。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年3月27日至****年4月28日9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下同)“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略),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略)投标的,应由其牵头(略),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址:http://(略)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公司:(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略)
附件: (略)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