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地 | 煤种 | 采购总量 | 拦标价 | 有效提报量 | 挂牌交易起始时间 | 备注 |
沙沙圪台集装站 | 外购(略) | 1.6万吨 | 342元/吨 | 0.4万(略).6万吨 | 10:(略) | |
海勒(略) | 外购**** | 1.2万吨 | 342元/吨 | 0.4万吨≤提报量≤1.2万吨 | 10:(略) |
备注:1、拦标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
2、本次电子交易只安排外购****煤种进行交易,实际发运时供煤商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由调整供应煤种,按实际发运总量进行合并考核。其它供(略),依据煤种(略)。结算煤种以销售集团东胜结算有限公司结算煤种为准。
3、成交供煤商需在发运煤炭前给杭锦能源来函确定发运煤种。
4、如本次交易有剩余欠量,杭锦能源公司将再次进行挂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略)。
5、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6、为提高站台仓位交接效率,李家、色连集装站成交供煤商上煤截止时间调整为合同执行日期最后一日上午10点整。
7.如国家能源集团拦标指导价发生较大变化,出现因需方再次交易而导致已成交供煤商价格差异时,依据均衡(略)格的煤量,剩余煤量执行调整后价格。
8.若李家站、色连站、海勒斯壕南(神东圣圆)站等筒仓发运站台出现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煤炭交易平台总的参与交易商户数超出站台有效使用仓位时,则优先选择确定提报数量大的交易商,若出现两家(含)以上交易商提报数量完全相同时,则按“报价时间早”优先的原则选择确定交易商。
9、本期交易东**勒(略)运。
各煤种价差计算表(表二)
煤种 | 各交(略)(元/吨) |
外购**** | 0 |
外购**** | -61 |
外购(略) | -112 |
二、成交规则
1.成交规则:交易开始后按照“报价时间早”的原则成交。
2.如国家能源集团拦标指导价发生较大变化,出现因需方再次交易而导致已成交供煤商价格差异时,依据均衡兑现的原则按成交最低履约量和天数比例(略)
三、煤炭质量标准(表三)
品种 | 低位发热量 (Kcal/kg) | 热值范围(Kcal/kg) | 全水Mt% | 灰分(略) | 挥发(略) | 全硫St,ar% | 粒度(mm) | 灰熔点ST℃ |
外购**** | **** | ****≤低位发热量<**** | <16 | <15 | 23~32 | 0.3~0.6 | 0~50 | **** |
外购**** | **** | ****≤低位发热量<**** | <17 | <15 | 23~32 | 0.3~0.6 | 0~50 | **** |
外购(略) | **** | ****≤低位发热量<**** | <25 | <20 | 21~30 | 0.3~0.6 | 0~50 | **** |
外购**** | **** | ****≤低位发热量<**** | <28 | <25 | 21~30 | 0.3~0.6 | 0~50 | **** |
四、质量、数量确认及其他相关要求
1、质量确认:以进港第三方化验值为准。若出现进港煤炭漏检或煤炭直达情况时,则以神华销售集团东胜结算有限公司的结算热值为准。
2、数量确认:数量以港口轨道衡过衡吨数为准。如港口没有轨道衡(略)量为准。
3、煤质调价
3.1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1)外购****
以合同品种的“基准发热量”为基准,结算发热量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超出****kcal/kg时,不再奖(略),价格下降(****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略)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略)(550(略))/500元/吨(“(****基准价-****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2)外购****
以合同品种的“基准发热量”为基准,结算发热量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超出****kcal/kg时,不再奖励;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略))/5(略)(“(****基准价-****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3)外购****
以合同品种的“基准发热量”为基准,结算发热量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超出****kcal/kg时,不再奖励;每(略),价格下降(****基(略))/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结算发热量低于基准发热量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略),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基准价-****基准价)/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4)外购(略)
以合同品种的“基准发热量”为基准,结算发热量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超出****kcal/kg时,不再奖励;每降低1kcal/kg(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价格下降(****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若结算发(略)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下降2×(****基准价-****基准价)/500元/吨(“(****(略))/500”计算值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后,再乘以2)。
3.2 硫分(收到基全硫)
以合同品种(略),实际交货硫分超出合同范围的,每超出上限0.01%,价格降低0.2元/吨;每低于下限0.01%,价格增加0.2元/吨。若高于1.0%,则超过1.0%(略),每超出0.01%,价格降低0.4元/吨。实际(略).5%(不含)时,甲方有权拒收。
4、交易商在中标后供煤时应当根据需方实际、站台储煤能力等因素,按需方要求及时组织供煤,并满足需方用煤需求,交易商必须确保其使用站台日均有一列有效装车煤量。
5、交易商中标后,严格按照中标(略),不得随意变更煤种。
五、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及违约处理
(一)本次交易最(略)。
(二)中标后,交易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期内完成量低于中标量,按(合同量-港口(略))×外购****煤种合同价×5%扣除履约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则直接从煤款中扣(略)不含)时,在煤炭供需(略),由交易商申请经杭锦能源公司审核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因需方原因或国家政策、恶劣天气等(略)方进行影响因素天数统计,以(合同量-合同量/合同天数×影响天数)×最低履约率进行(略)约供货数量的,则以(合同量-车皮计划影响数量)×最低履约率进行履约考核。因重新交易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终止。
(四)若履行合同期间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中标煤种进港,则相应的交易合同立即终止,不视为违约。
(五)若成交单位选择弃标,弃标方需在成交结果公示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至杭锦能源公司(书面说明必须加盖公章,邮箱(略)@qq.com) ,需方将从弃标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并暂停该单位两期交易资格。
(六)原则上(略)。
(七)在合同履行初期,若交易商因煤质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且无法按期完成整改,需方将(略),并终止(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交易商因煤质问题导致无法完成合同约定供货数量,且造成需方无法重**排招标,则视(略)。
(八)需方依照装车标准进行装车,交易商供应煤炭容重应最低达到0.84t/m3,若因交易商容重低于0.84t/m3造成火车装车亏吨,由此损失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由交易商自行承担,需方将直接从结算煤款中予以扣除。
(九)禁止交易商将高温煤、超粒度煤汽车上站,否则(略),由于交易商(略),责任全部由交易商承担,需方将在结(略)。如交易商交付煤炭中含杂物等造成港口或下游用户损失,经调查(略),需方有权向交易商追偿,相应赔(略)。
(十)在实际发运过程中,若交易商实际完成量较成交最低履约量差****吨(含)以上时,需方将按整列车安排发运;若交易商实际完成(略)。
(十一)若交易商为海勒斯壕南站或东**勒斯壕站成交供煤商,须按期向泰一亨集运站或东乌铁路缴纳合同期(略)商部分煤款直至交易商付清站台费为止。
七、详细规则及内容参见《神华杭锦能源公司电子竞价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八、请各参与交易的供应商在****年3月27日上午9:5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金额=实际提报量(万吨)*17万元/万吨),至(略)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略)
****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