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局2020年健康小屋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理政采[2020]12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3.26 | ||||
采 购 人 | **卫生健康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略) 6.1参加政府采购(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2.1 信用信息查询由参与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负责; 6.2.2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略)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3信用(略) 评标委员会对各(略) 6.2.4信用信息查(略) 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 6.2.5信用(略) 参与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完成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后,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投标人除外); 7.3 投标人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表》。 | ||||
标书发售方式 | 网上报名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略)0时00分---(略)0时00分 | ||||
标书售价(元) | 免费 | ||||
标书发售地点 | **州公共**交易中心 |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略)0时00分 | ||||
投标地点 | **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 (**饭店)(**州公共**交易中心) | ||||
开标地点 | **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 (**饭店)(**州公共**交易中心)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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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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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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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略) | ||||
招标文件 | 详见发(略) |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项目 | ||||
行业划分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
P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