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专业扩声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回复函
关于“******院区专业扩声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回复函
发布时间:2020-03-27
关于“******院区专业扩声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回复函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27 16:59
**闻达致****公司:
贵公司 2020 年 03 月 24 日 发来的对******院区专业扩声及灯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文件的质疑函 收悉,质疑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一、技术指标和配置”设备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描述:“须提供合法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出的质疑。
回复:
本项目的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合法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要求对合法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并未做明确要求,供应商只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合法的相应证明材料即可。因此,对“须提供具备 CNAS 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质疑请求不予接受。
另,对贵公司提出的“增加核心产品或者主要设备产品现场功能演示”的请求,因演示功能是否达到技术要求无法量化评审,因此不增加演示环节。
若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对本项目有监督管理权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
2020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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