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北安3标段.pdf
澄清公告-**3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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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2020-04-21 09:04:00 | ||||||||||||||||||||||||||||
25天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
40,000元 人民币 | ||||||||||||||||||||||||||||
无 | ||||||||||||||||||||||||||||
2020-04-22 09:30:00 | ||||||||||||||||||||||||||||
远程开标 | ||||||||||||||||||||||||||||
否 | ||||||||||||||||||||||||||||
本标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三 环评投资、四 水保投资、五 暂列金额 具体内容变更如下:
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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