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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 ||
关于**恒大养生谷项目洪家河2号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
六水审〔2020〕11号 | ||
关于**恒大养生谷项目洪家河2号桥梁
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报批稿)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0年1月11日在**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恒大养生谷项目洪家河2号桥梁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2020年2月3日报送我局。根据《**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防洪等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恒大养生谷项目洪家河2号桥梁涉河建设方案。拟建桥梁位于**县梅山镇黄林村境内,横跨洪家河,桥梁全长46.04m,跨径布置为2*20m,桥面总宽度20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接盖梁的埋置式桥台。桥轴线与水流方向正交,按城市支路等级标准设计,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结论和建议,根据防洪综合评价分析和洪家河二期改造工程内容,进一步细化桥梁与两岸挡墙、道路衔接方案,完善防洪影响处理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工程施工如需要拆除现有部分水利或交通等设施,应按原设计标准和要求恢复。
三、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桥梁水下部分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于汛前****指挥部批准。汛期来临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道路畅通,并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四、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水利局,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签订垃圾清运、河道占用、恢复等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对施工方案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工程完工后,****管理部门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县河道管理机构备案。
五、你单位应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的涉河权益关系,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水事纠纷。工程建设和今后管理中,主管部门应在涉河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因河道建设需要,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七、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