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检察院630KVA配电增容工程
**县人民检察院630KVA(略)
【(略)
**县人民检察院630KVA(略)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省**县陶子河路与**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史晓光 联系电话:(略);
四、采购项目名称:**县人民检察院630KVA(略)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六、采购预算金额:(略)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专业性强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长期及时服务的供应商仅(略)一家,且原施工单位为(略)。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略)
十、专家论证意见:经专家评审认为**县人民检察院的配电工程原(略)施工有 利于本次改造工程前后对接连接,且选择(略)有利于本地化服务,方便以后维护和保养。
因此,该项目采(略)。
十一、论证专家: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朱红梅 | **市园林局 | 高工 |
张传坤 | **供电公司 | 高工 |
郑义 | **(略) | 业主单位 |
十二、公示期限:2020年3月30 日至2020年4月7日,(注:必须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意义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省**县陶子河路与**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联系电话:(略))反应,同时抄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联系电话:(略))。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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