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一体化(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略)。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略)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一体化大平台
2、招标编号:SHXM-(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社区矫正一体化大平台,包括业务管理、移动化管理、公众服务、智慧矫正分析应用、智慧运维、基础支撑、大数据支撑和人工智能支撑子平台建设。
5、交付地址:(略)
6、(略):自合同签(略)(含1(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03-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4-07 10:00:00截止,登录“(略)”(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04-1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略)星期一)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2、磋商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略)”、“”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略)
采购人: | 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上海市余庆路184号 | 地址: | 上海市大(略)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李振宇 | 联系人: | 陈晨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httpget/zb_xm_uploads/(略)/(略)_102.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