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略)
3、(略)同类项目业绩一份。同类业绩指:TDD下行干扰器销售业绩。注:须提供相(略)(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的扫描件。同时,所提供的业绩(包括普通合同(略))须提供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可小于合同金额,发票开具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业绩(略),一份普通合同视为一份业绩;业绩为框架合同的,一份框架合同及框架合同包含的订单或结算单(略)
4、本项(略),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略)(授权书)和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申请。
5、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c.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d.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略)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e.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f.不同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略),参加同一标段(略)(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应答。
g.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应答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