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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03-31 | ****-04-22 |
投标文件递交 | (略) | (略) |
1.1 招标条件
(略)(以下简称“招标人”)的**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7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招标人:(略)
1.2.2 招标代理:(略)
1.2.3 项目名称:**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1.2.4 建设地点:(略)
1.2.5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在全省14个市州范围内**设93个省级水站和4个国家级水站、升级改造25个省级水站和7个国家级水站,并且完成水站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其中**水站为简易站。所有水站均要求(略),实现与国家网的联网和数据自动传输。
1.2.6 资金来源:(略)
1.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内所有**站点及改造站点建设站点的水文、地形、地貌、地质、建设及运营条件勘察等工作及相关配合工作,负责提交合格的(略)
(2)设计部分:**省生态环境厅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内所有**站点及改造站点的一体化自动监测站房设计,建设站点的外部配套设施、采水系统设计,出具本项目设(略)。
1.2.8 项目周期
项目总周期为30 天。其中:
(1)设计进度要求:中标后15天内完成踏勘工作,踏勘完成后15天内完成全部图纸设计,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2)勘察(略):中标后15天内完成踏勘工作并提供初步判断性结论,踏勘完成后7天内提交勘察、测量等全部成果文件。
1.3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3.2.1.设计资质: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3.2.2.勘察资质: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略),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3.3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具有地勘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如投(略),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代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略)。
1.4 招标文件获取
1.4.1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年3月31日~****年4月8日17:00时(**时间,下同),每天09:00时~12:00时;15:00时~17:00时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至少包含: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到(略)(地点:**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商会大厦)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1.5 资格审(略)
1.5.1 资格审查方式:(略)
1.5.2 评标办法:根据《建(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 4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省公共**交易中心(**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位于**省价格信息市场,万家丽南路与黄谷路交汇处东南角,**雨花经济开(略)(**省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正对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7 初步(略)
1.7.1 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略)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1.8 投标保证金
(略)),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
1.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监督,电话:(略)。
1.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商会大厦)8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