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我镇决定对**寿春镇寿滨村村组路灯工程(许圩路路灯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人名称:(略)
二、标段划分:(略)
**寿春镇寿滨村村组路灯工程(许圩路路灯项目)。
三、项目规模:(略)
四、规格要求:灯杆:高度7m,优质钢材,大型(略),埋弧焊自动焊接,热镀锌喷塑。壁厚3cm以上。
LDE的光源:(略)
控制器:每天工作6-8小时,阴雨天正常使用10天
太阳能板:(略)
锂电池容量:(略)
混凝土底座:80cm*80cm*60cm 钢筋Ф18(略)
配套电缆:(略)
备 注: 1、时间要求:(略) 2、本公告提供的规格要求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略)。 3、本项目分为一个整包。预算审计下浮5%金额(最高限价): (略).21元人民币。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五、资金来源:(略)
六:(略)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七、报价要求
(一)使用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略),产品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二)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所报价格须包含产品费用、主材及辅材费、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检验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三)报价单的(略),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略),应以(略),并修改单价。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盖红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授权委托书;
4、交易员身份证;
5、报价单;
6、企业(略)他资料。
(二)付款方式:(略)
九、评审小组:(略)
十、定标方式:①采取合理负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②取实际参与报价企业的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平均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略)),如报价单价等于该平均数的为预中标单位,如出现两家或两(略),采用现场摇号方式定标。
十一、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0年4月3日上午9: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 现场递交,在(略):00-9:3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通淝路(寿春中学斜对面)寿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现场。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略)
联系人:杨宁(寿春镇扶贫办) 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张艳(寿春镇招标办) 联系电话: (略)
寿春镇人民政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