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受(略)委托于****年1月16日为(略)****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年2月1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暂停公告,现项目重新启动,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容: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略)9:15时至09:45时(**时间),**市公共**交易中心受理区(1)(地址:**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略)9:45时(**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年2月6日09:45时(**时间)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现更正为: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略)3:00时至13:30时(**时间),**市公共**交易中心受理区(4)(地址:**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略)3:30时(**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年4月14日13:30时(**时间)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4)(地址:**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小微企业的规定: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略),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现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略)定,更正为: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微型企业均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人:(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地 址:(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