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共**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的通知》(成公管办〔****〕4号)和市机关事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略)通管理局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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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年04月08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04月01日09:00至****年04月09日10:00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1.银行转账支付。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市**局交通管理局要求将所有竞价物资转运、称重后按实际重量结算,称重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缴款信息:户名:**市财政局应缴预算归集户。 开户行:工行高新支行**大道分理处; 帐号:**** **** **** **** 287(注意:此账号不是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2.缴纳应缴价款之前,竞得人需到**市**局交通管理局领取“**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3.**市**局交通管理局不向竞得者提供任何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标的物交付 | 竞得人竞拍成功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处置物品所在地:**市**区**路(原白家车管所内)及其他指定地点提取物品,产生的车辆运输、称重、物资搬运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支付。 | ||||||||||||||||||||||||||||||||||||||||||
公告期限(略) | 1.不少于5个工作日。2.只允许公司法人、事业单位和机关参与竞价。3.**市**局交通管理局将对网络竞价标的物组织现场踏勘并领取确认函。现场踏勘时间:****年4月2日14:00-16:00。地点:**市**区**路(原白家车管所内,未在指定时间实地踏勘者,视为自动放弃)4.因疫情期间,参与竞拍意向单位只能派1人前往踏勘,出示天府通健康码并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 |
**市**局交通管理局
****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