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LFYD(略)FSJ-001-01
1、招标条件
尧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临汾市尧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尧区发改审批发【2019】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全部由政府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华康路与枣林街交汇处东北角,南侧紧邻华康路,西侧紧邻枣林街。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3.95亩,总建筑面(略)。项目建设1栋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文化场馆,室外绿化、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以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3设计周期:(略)
2.4计划投资:(略)
2.5招标内容:尧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略)gov.cn/ggzyzt/f)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略)gov.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登录,通过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略)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市城建信息(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编:(略)
mail:(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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