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考试车辆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考试车辆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 标 日 期:(略)
履约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略)成供货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庐阳工业区天河路332号2幢厂房501
成交金额:(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埇桥区磬**路意邦国际二期27栋二楼220室
联系人:(略)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略)(发改价(略))及(发改价格[****]534号文件) 收费金额:2.24万元
公告期限:****年4月2日至****年4月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埇桥区磬**路意邦国际二期27栋220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略)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略)(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