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关于**省**县天池镇川鄂中路278号1幢2-3号的一套商业服务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略)02 19:46:53
**省(略)
司法拍卖公告
**省**县人民法院将于(略)0时至(略)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com/****/01,户名:**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省**县天池镇川鄂中路278号1幢2-3号的商业服务房一套(不动产权证号:(略),建筑面积:95.15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房屋情况调查表),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4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4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买受人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略)。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略),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5月13日16时前交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 号:(略)),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川****执恢32号案件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略),法院可以裁定重(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略),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略)gov.cn) 上查询。
**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