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家庭农场年出栏生猪20000头项目
****年出栏生猪****头项目
****-04-03 15:21:02.0
****-03-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2月27日-3月20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3月27日-4月1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行政许可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邮 编:****
****环境局
****年3月27日
批复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公司****年出栏生猪****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年出栏生猪****头项目 | ******公司 | **区富牛镇玉龙村9组 | 眉市环建函[****]18号 | ****年3月17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