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略)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略)
电话:(略) 通讯地址:**市**东路68号**市环境保护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夏都(略) | **市首**街道办 | **九鼎**房地产有限公司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略)平方米;共建设38栋住宅楼、1所幼儿园、1座花房书吧、1栋独立商铺、地下车库、1处垃圾中转站、2处公厕和小区给排水、供热、供气等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126.5万元,占总投资的0.08%。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七个100%”要求。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西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排放。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专用排风口排放,垃圾中转站做到及时收集,密闭运输,定期灭害、除臭,做好绿化隔离防护。 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项目区水泵房和热交换站房位于地下室,采用隔振垫、减振器等隔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