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抚宁区园林绿化设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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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执法局****年**区园林绿化设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04-03 |
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181号);2、《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3、****财政厅****委员会****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4、《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5、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然 1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莉 ****-****111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园林绿化设计采购。 一标段:富强街两侧、西大街道路、**山环山路、洋河大街景观提升、学苑街东段,采购预算:14.6万元; 二标段:**山**公园、洋**段滨河景观、高庄敬老院、紫荆路,采购预算:29.8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良好的售后能力,且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 3.具备****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具备财务报表及企业股东构成情况的说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中心“信用中国”失****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将取消现场报名。有意者须将(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两份),于****年4月7日8时30分至****年4月13日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126.com邮箱.(注:1、以上证件扫描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3、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并与报名时传送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04-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04-13 时刻说明:****年4月13日17时30分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投标截止时间:****-04-17 14:00 开标时间:****-04-17 14: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 供货时间:合同中约定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市**区****执法局****年**区园林绿化设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1 受理质疑电话:****-****111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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