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7.2.1预付款: 预付款(略): ①预付款为本合同暂定工程建设费的10%,即 万元(大写: )。支付的预付款内还包含了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及首月民工工资,承包人在施工工程开工前且满足专用条款4.2.1及4.2.2的约定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及首月民工工资的预付款支付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②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在完成工程建设总产值30%的支付节点进行第一(略) | 17.2.1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略): ①预付款为本合同暂定工程建设费的10%,即 万元(大写: ),承包人在施工工程开工前且满足专用条款4.2.1及4.2.2的约定后,发包人予以支付。 ②预(略):工程预付款在(略)。 |
11、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3.1.3 工程建设费的支付方式(4)民工工资支付①修改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4)民工(略) ①民工工资支付根据**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计算比例的通知》(成建价【(略)),发包人按专用条款17.2.1①的约定向承包人按规定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划拨首月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在下次进度款支付时全额扣回,首月民工工资预付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下:首月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建设费-暂列金额)×15%÷施工工期( 个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 (4)民工工资支付 ①民工工资支付根据**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计算比例的通知》(成建价【****】16号文),发包人向(略)资,发包人将在下次进度款支付时全额扣回,首月民工工资预付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下:首月民工工(略)(工程建设费-(略))×15%÷施工工期( 个月),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
12、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5.1.1 (8)修改为:施工单位作为(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协调(略),合理安排工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工作效率。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一:
2.2.2(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勘察类似业绩 | 1、除资审业绩外,(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工程)勘察业绩的得0.25分,最多得0.5分。 本项最多得0.5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成员单位(略) (2)业绩(略):新承接和正在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或合同协议书)主要页面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业绩时间:已完工(略),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
设计类似业绩 | 1、除资审业绩外,(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BIM相关工作内容)总承包EPC设计业绩的得2.5分,最多得2.5分。 2、除资审业绩外,(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总投资不低于2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应用业绩的得2.5分,最多得2.5分。 3、(略),****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每具(略)(须包含桥梁工程)设计(略).5分,最多得7.5分。 本项最多得12.5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业绩证明材料:新承接和正在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略)(或合同协议书)主要页面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业绩时间: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BIM相关工作内容是指配合完成BIM工作或BIM设计或BIM技术应用。 (5)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 (6)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 ||
施工业绩 | 1、除资审业绩外,(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建安(设)工程费不低于10亿元的市政工程(须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得0.5分,最多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除资审业绩外,****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中标且完工的建安(设)工程费不低于1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须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得2.5分,最多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3、(略),****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建安(设)工程费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上跨或下穿既有铁路工程)施工业绩得0.3分,最多得0.3分。 4、除资审业绩外,****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建安(设)工程费不低于1.5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上跨或下穿既有铁路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得0.7分,最多得0.7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2)业绩证明材料:新承接和正在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合同协议书)主要页面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和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业绩时间: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正在施工或新承接项目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略)。 (4)以上业绩不重复加分。 | ||
注: 以上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