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机扫服务有限公司报废锅炉1台和化冰装置1台
**城市机(略):** 发布日期:****-04-03
资产描述 | 本次转让的锅炉设备购置于(略),化冰装置购置于****年5月份。****年底锅炉设备从锅炉房拆除,摆放在厂房内。化冰装置一直露天停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略)费,同时另行交纳1万元拆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在付清(略),受让方凭《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有效身份证明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同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和《安全协议书》,并于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 3、受让方自行吊装、运输,所产生的(略),且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厂区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如果破坏墙体、路面、周围设备设施的,修复费用从拆运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需受让方补足。 4、设备吊装、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厂区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厂区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自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略),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5、受(略),要求达到场平地净,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标的资产统一组织预展,联系方式:张**((略))(需提前电话预约);预展地点:**城市机扫服务有限公司厂区内)。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及标的资产存放地厂区现场踏勘有关规定,除已确定的预展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预展时间。意向受让方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2、本次转让的锅炉设备购置于****年12月份,化冰装置购置于****年5月份。****年底锅炉设备从锅炉房拆除,摆放在厂房内。化冰装置一直露天停放。 3、本次转让的资产属于使用多年锅炉和化冰设备,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成交后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具体标准为:收取成交金额的5%服务费; | ||
其他附件 | 附件: 安全协议书.doc , 标的资产清单.xlsx , 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doc | ||
项目负责人 | 王楠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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