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略)就宜州区****年核桃管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宜州区****年核桃管护项目(HCZC(略)-YZ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管护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
亮点工程及“一圃一园” | 示范基地面上 | 亮点工程及“一圃一园”(亩) | 示范基地面上(亩) | ||
1 | 除草及病虫害防治(含农药) | 核桃树在四周铲(略) m宽和病虫害防治,每年两次; | 无 | 762 | 0 |
2 | 整形修剪 | 对过密枝、枯枝进行修剪,一般对超过1米以上的树干和侧枝在60-80厘米处进行短截或缩剪,留出粗壮外侧芽,促其发枝,形成立体结果的树势。 | 同高产点 | 762 | **** |
3 | 树干涂白(含涂白剂) | 用涂白剂(其配制方法:硫酸铜、生石灰、水按1:20:50的比例配制或者石硫合剂、食盐、生石灰、动物油、水按1:1:6适量:20的比例配制)。涂白核桃树干0.8m-1.0m高左右,禁止用纯石灰水进行树干涂白。 | 同高产点 | 762 | **** |
4 | 施肥(含肥料) | 沿树冠外缘、挖一环状(深30cm、宽30cm、山地可采用条状施肥沟)的沟,将肥料与土壤拌匀施入沟内,然后覆土。每株施农家肥(牛粪或羊粪等)25公斤或者有机肥10公斤+高浓度复合肥(N:P:K含量比例15:15:15,总含量45%以上)1公斤。 | 每株施高浓度复合肥(N:P:K含量比例15:15:15,总含量45%以上)0.5公斤 | 762 | ****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壹佰肆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略).00)
合同履行时间: 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由甲方另行通知,如因出现资金筹措困难,造成管护工作无法开展,本管护项目自行终止。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年3月23日。
四、磋商日期:(略)
评审地点:河池市(略)(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略)
五、定标日期:(略)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3.成交金额:壹佰肆拾贰万零壹佰肆拾肆元整(¥(略).00)
4.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管护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项合价(元) | |||
亮点工程及“一圃一园” | 示范基地面上 | 亮点工程及“一圃一园”(亩) | 示范(略)(亩) | 亮点工(略)(元) | 示范(略)(元) | ||
1 | 除草及病虫害防治(含农药) | 核桃树在四周(略) m宽和病虫害防治,每年两次; | 无 | 762.00 | / | (略).00 | / |
2 | 整形修剪 | 对过密枝、枯枝进行修剪,一般对超过1米以上的树干和侧枝在60-80厘米处进行短截或缩剪,留出粗壮外侧芽,促其发枝,形成(略)。 | 同高产点 | 762.00 | (略) | (略) | (略).00 |
3 | 树干涂白(含涂白剂) | 用涂白剂(其配制方法:硫酸铜、生石灰、水按1:20:50的比例配制或者石硫合剂、食盐、生石灰、动物油、水按1:1:6适量:20的比例配制)。涂白核桃树干0.8m-1.0m高左右,禁止用纯石灰水进行树干涂白。 | 同高产点 | 762.00 | (略) | (略) | (略).00 |
4 | 施肥(含肥料) | 沿树冠外缘、挖一环状(深30cm、宽30cm、山地可采用条状施肥沟)的沟,将肥料与土壤拌匀施入沟内,然后覆土。每株施农家肥(牛粪或羊粪等)25公斤或者有机肥10公斤+高浓度复合肥(N:P:K含量比例15:15:15,总含量45%以上)1公斤。 | 每株施高浓度复合肥(N:P:K含量比例15:15:15,总含量45%以上)0.5公斤 | 762.00 | (略) | (略).00 | (略).00 |
服务时间: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由甲方另行通知,如因出现资金筹措困难,造成管护工作无法开展,本管护项目自行终止。 | |||||||
服务地点:(略)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略)“服务类”标准下浮15%向采购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大厦5A楼
联系人及电话:(略)
3. 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或受托代理机构(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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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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