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4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股份碳酸氢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2、招标范围项目名称: 股份碳酸氢氨。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营业执照 其它资质/质量证明 在此上传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1、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2、注册资本金原则上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供,不接受集团内部非生产性单位承供。4、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略)0:00至(略)9: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com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提交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com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 **省**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地址: **省**市金牛区**路266号 邮编: (略)邮编: (略)联 系 人: 黎畅联 系 人: 罗珊电 话: 0 (略)电 话: 0 812-33 ****传 真: ${经办人传真}$传 真: ${项目经理传真}$网址: http://(略)com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金牛支行账号: (略)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 附件1重要说明及附件一、重要说明技术要求:满足使用要求商务要求:1、招标项目设有预测 价,委托人在开标时予以公 布,预测 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 重要参考。2、授权 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 最低 投标价(总价)法 推荐中 标人, 若单项 报价存在较大偏离 ,在 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投标方提出澄清与回应。3、投标方价格有不高于预测价的,低价投标方直接中标。若投标方价格均高于预测价或者投标方不足3家流标 直接转入 竞争性 谈判 ,评标委员会根据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 通用规则》进行谈判 ,原则上谈判 不超过2轮,按不 高于预测 价的 报价最低 者推荐成 交;若谈判后报价均 高于预测 价,按 报价高低排序,由使用单位和委托方定标。 4、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方承受范围内,否则委托方有权否决。5、合同 履约保证金按公司《保证金管理办 法》执行,其中新 进投标 方如中标,合同签订前 需按 中标/成交含税总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百元取整,不足千元按千元收取)。 6、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7、物贸公司合格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若违约,在货款中扣除。8、供 方必 须在采购方要求时限内提供合格产品,若供货后不能满足使用 单位要求,则已供货部分不予结算且不再收货,合同终止。9、供货要求:卖方 应在买 方要求的 日期前,按质、按量分批 次交货 到使用现场,因卖方 原因违约, 延期10天之 内交货(含10天)卖方将支付违约 含税金额5%的违约金,延期10天以上交货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10 %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 和买 方要求除外),随货提供生产制造厂出 具的 出库 或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所供产品为该生产厂生产制造产品的文件或资料。10、产品在使用 过程 中,若因中 标( 成交) 方产品质量问题给 委托 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中标( 成交) 方应负责赔偿。11、新进供应商中标后须经使用单位出具使用合格的证明才能办理结算。二、采购附件合同条款.doc; 附件2项目需求清单详见标包详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