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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DZFCXQ-(略) 发布日期:****年04月06日 | |||||||||||||||||||||||||||||||||||||||||||||||||||||||||
(略)灵丘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因工作需要,拟对灵丘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受(略)委托于****年4月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略) 二、(略):灵丘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三、采购预算:(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略),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略)。 六、公示期:(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略)(具体条款)、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京街东方名城一期892号商铺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略) ****年04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