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火炬设备【19GA033】镇海炼化分公司所(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略)-****-****-B1
2.项目内容:火炬设备【19GA033】镇海炼化分公司
项目概况:(略)
3.招标(略):
4.交货期和地点:(略)镇海炼化物资采购中心仓库南岗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只接(略)(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略),不接受联合体或资质共享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的投标申请。 2.投标方资(略)(大气污染防治)甲级证书或以上证书。 3.投标方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和压力容器设计资质。 4.投标方计算能力提供火炬的热辐射计算书和阻力降计算书提供火炬头和速度封的外形结构图提供相关数据和图纸等资料证明更换设备、材料与原系统配套、匹配,满足阻力降和结构尺寸要求,保证(略)。 5.投标商需提供国内大于****万吨/年炼油项目连续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全厂公用高架火炬系统整体成套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签字盖章版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业绩数以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无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业绩。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略)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年3月15日 8:00至****年3月23日 16:00(**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其中电子投标文件(略)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略)
15.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略)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09:00前与冯翔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徐宁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1、评标办法否决项均以资格审查条件为准;2、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
19.投标说明:(1)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 (2) 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财务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 (3) 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问题请询400-819-****或****-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 (4)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首先认真阅读《电子投标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略)联系,邮件咨询请提供招标编号及公司名称。 (5)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