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对我校(略)。
一、组织领导
成立艺术类招(略),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完成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组 长:(略)
副组长:杨 宏 杨春文 冯 研 佟 宇 胡 文 纪晓瑞
成 员:(略)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面向**省招收(略)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三、校考组织
根据教育部202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5号)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形势,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取消原定在**省组织的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工作,改为使用省联考成绩。2020年**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大学负责。请考生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按时报名参加联考。
已报名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的**省考生,报名费将全额退还,相关事宜请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市招办有关退费的通知。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省音乐表演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改为使用专业(略)。
2.**省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我校招生信息全部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略)edu.cn/zsxxw)及“**石油学院招生服务平台”(微信号hipzsfwpt)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我校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和微信服务平台。
2.教育部、省(市、区)招生考试管理(略),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于(略)4月15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开展网络咨询活动,考生可在每日9:00-15:00登陆阳光高考网站进行咨询:https://(略)com.cn。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石油学院招生办:(略)、(略)。
**石油学院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