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房勘(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3%股权
中岩房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3%股权
挂牌日期:(略)
S11(略) |
中岩房勘(**)建设工程有限(略).003%股权 |
**房勘金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0 |
638.12万元 人民币 |
20 |
(略) |
动态报价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3333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999.9万元。其中,**房勘金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为300万元;中(略)册资本金额为699.9万元。依据(略),应于2057年1月29日缴纳。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19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4)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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