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省**市郊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依据有最新规定,并且根据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部分做以下澄清。 二、投标人参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定额进行投标报价时,需按****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917号)进行编制。 三、投标人可参照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投标文件,并可根据投标报价的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及格式做相应修改,增加、删减与之有关内容,并可根据投标报价的需要增加其他表格、附表等合理内容,不改动工程实质性内容的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有无投标人、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均有效。 四、工程量清单中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文件内容不符的,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市郊区水务局 电 话:(略) 招标人:**市郊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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