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事务所代理催收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信****事务所代理催收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 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概述:通过委托律师事务处发律师函等催收服务,保证****信用卡不良债权按时收回,并以经银监部门或委托人验收合格为准。
1、地点:**市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1)具备合法催收不良信用卡的执业资格和发律师函资格;(2)具备良好的经营职业道德,遵守各种市场规则制度;
(三)本项目 不允许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0年4 月 10 日(**时间,下同)至2020年 4 月 16 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在**市**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环亚4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收原件,身份证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验****公司鲜章。
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 月 24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市**区遂州中路726号兴源环亚4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区遂州中路1063号
联 系 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183****1205
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升桥路9****广场1102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9****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