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略)
一、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等五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略)
采购内容: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门前路口、上海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北京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源潭刘岗十字路口、盛居路与旭升路交叉口等路口的电警、智能交通信号灯及基础制安等设备采购一批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四、评标日期:(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六、采购方式:(略)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门前路口、上海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北京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源潭刘岗十字路口、盛居(略) | 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伏牛西路6号 | (略).00元 |
八、评标委(略):曲磊、张嶺、李林杰(业主评委)、曹建锋、涂杰。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按照政(略),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25785.0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略)),质疑应(略),并以质疑函(略),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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