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蒗县河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三岔河支流东段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路基、1#桥)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委托,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 宁蒗县河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三岔河支流东段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路基、1#桥)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采购编号:****;
2.2采购名称:**** 宁蒗县河道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三岔河支流东段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路基、1#桥)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3服务地点:宁蒗县境内;
2.4采购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已含的全部内容;
2.5采购概算:285万元;
2.6工期:9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3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必须独立完成过1件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似的工程,需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
3.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3.8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9磋商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磋商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磋商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n/wenshu.html)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n/wenshu.html)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
3.10其他要求: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
1.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1.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1.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1.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报价(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3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市古**民主路715号锦天苑3幢9号商铺)领取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3获取磋商文件时,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3.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3.3 **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信息登记证;
5.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不提供);
5.3.6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咨询电话:150****6267。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5.4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50****6267 。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0年04月30日上午08:30 09:00时(**时间);
6.2地点:宁蒗彝****交易中心;
6.3递交符合****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
6.4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5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响应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6.6 2020年04月30日上午09:00时(**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0年04月30日上午09:00时(**时间)
7.2地点:宁蒗彝****交易中心;
7.3磋商申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8、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8.1响应保证金形式:转账支****银行汇款)。
8.2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09:00时前。
8.3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8.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宁蒗彝****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大研支行
银行账号:530********600000160 -XXXX( -XXXX 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四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招标项目的审核码,详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系统后自行查看,必须以此账号(包括 -XXXX 四位阿拉伯数字审核码)为准缴纳保证金。)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省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10、联系方式
采购方:****
采购人地址:宁蒗县环城路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39****322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地址:**省****人民政府大院内四幢二单元3-2-3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6267
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