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城健身步道建设项目补充公告[变更公告]
**县环城健身步道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环城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0年04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者主任
电 话:189****5507
代理公司:****
联 系 人:赵 慧
联系电话:0951-****113
地 址:**市**区治平路36号**尚景20号办公601室
四、补充内容:
1、技术标封皮及图纸领取:
领取人必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下载招标文件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在2020年04月2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30日17时00****公司领取技术标封皮及图纸,否则不予领取。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必须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标评审,投标单位须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真实有效,若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无效投标,并上报监管部门处理,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2)被委托人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软件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开标当月,以社保软件打印为准);
(5)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打印日期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
(7)**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廉洁投标告知函,建造师驻场承诺书,无转包和挂靠承诺书;
备注:
1、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无需现场递交纸质证明材料)。
2、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如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有虚假证明材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时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止至评标开始前首次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查询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main.****.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现变更为: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main.****.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
其他内容不变。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媒介,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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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7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