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保健院骨密度、乳汁分析仪、儿童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5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开发区徐庄镇府中路66号徐庄之星众创空间138房间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保健院骨密度、乳汁分析仪、儿童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磋商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白芳、丁美琪、雷树宏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裕****九中学对面
联系人:雷主任
电话:187****0630
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光城6号楼五楼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9****6455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公司。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4月2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裕****九中学对面,联系电话:187****06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