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湖市应急管理局避灾场所应急物资采购征求意见
****年**市应急管理局避灾场所应急物资采购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略)
****年**市应急管理局避灾场所应急物资采购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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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就****年**市(略)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略)。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略)
3、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招标文件:(略)
三、(略):
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5月5日16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略)**分公司(**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四、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略),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略)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略)(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略),将不予接受。
五、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略),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略)。
特此公告。
1、机构名称:(略)
2、机构地点:**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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