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略)
投标人条件: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投标人须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为牵头单位)。 3.7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略)00:00:00至(略)23:59:59
2.领取方式:领取方式: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gov.cn/)注册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按照(略)(仅限1人),疆外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略))可采取邮寄方式参与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略)gov.cn)上发布
八、(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