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县分公司安保租赁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略)**县分公司安保租赁项目;
2.2 服务周期:(略)
2.3 投资总额:(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招标范围:(略)**县分公司安保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略)。
3.3 投标人须具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外地注册(略)。
3.4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要求:需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三年以上安保管理经验、与本企业(略)
3.5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7本次招(略)。
3.8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略)。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略)。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书面承诺并附在投标文件里面,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 2020 年 05 月 1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市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350元,售后不退。报名合格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28 日15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市恒丰中央广场A座15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台》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