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项目概况:(略)位于**市**县晋原镇元通路 6 号、8 号,租用**市拓盛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元通路8号厂房和**市川盛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元通路6号厂房,总租用面积约为3800m2,建设“(略)”,项目购置车床、球转机、压机等设备设施建成年产汽车零部件(汽车前轴摆臂总成、横向稳定杆、纵向摆臂配件)20 万台(套)生产能力。
验收内容:(略)的主体工程(八号院车间、六号院车间)、仓储工程及其他(材料库房、配电房)、办公及生活设施(卫生间、办公区、宿舍区、食堂、餐厅、门卫室)、公辅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固废处置)。
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取消点焊机以及电火花设备,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抛丸粉尘 、食堂油烟。本项目已(略):
(1)焊机烟尘:
八号车间焊接点位固定,上方(略),1台焊接机器人上方设置1套集气罩,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焊接烟尘由15m 排气筒排放。
(2)抛丸粉尘:
自带脉冲除尘器,极少量粉尘由15m 排气筒排放,与焊接烟(略) 排气筒。
(3)食堂油烟:
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车间地面采用拖把清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拖把清洗废水及员工洗手废水。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拖把清洗废水及员工洗手废水分别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公用预处理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压力机、冲床、折弯机、锯床、数控车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以及餐厨垃圾(含废油脂)、边角料、废金属屑、除尘设备收尘、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焊丝、废模具、废橡胶制品、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略)
(2)餐厨垃圾:(略)
(3)边角料、废金属屑、除尘设备收尘、废包装材料、废焊渣、废焊丝、废模具、废橡胶制品、不合格产品:(略)
(4)废液压油、(略):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验收意见(详见附件http://(略)com/dyyaysgs.zip)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