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略)非住宅存量房批量评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略))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非住宅存量房批量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为进一步完善存量房评估计税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非住宅存量房评估工作的通知》(吉税发〔(略)要求,全面推行非住宅存量房评估工作。将从房产、国土部门获取的房源信息进行筛选、补充、完善,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交易环节相关税种申报价格进行评估,解决非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明显偏低问题,堵塞税收漏洞。对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系统中房屋评估价格进行实动态调整和补充更新,提升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质效,建立覆盖全面的存量房评估征税体系。
2.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综合实力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并(略),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尽的工作方案和服务承诺,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3.本项目评估服务区域为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所属乡镇范围内在住建、不动产管理部门权属登记的全部住宅存量房和非住宅存量房。
4.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当期全部批量评估工作,并提供24个月的免费服务期。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博才路1(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五、(略)
招标公告日期:(略)
中标日期:(略)
总中标金额:(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吉林省吉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长春市朝阳区万宝街28号 | (略)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略)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略)件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董兵、梁朝晖、肖立汎、姜丽艳、邢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信息:
本项目评估服务区域为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所属乡镇范围内在住建、不动产管理部门权属登记的全部住宅存量房和非住宅存量房。
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当期全部批量评估工作,并提供24个月的免费服务期。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