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村公共服务站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大同村公共服务站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大同村委会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3.5 |
建设单位 | 德庆县高良镇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林伟锋 |
联系人 | 赵良祺 | 联系电话 | |
项目投资(万元) | 49.31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拟投(略)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略)平方米的两层混凝土结构楼房。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 预处理 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污水管网 |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由施工方和镇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清运。 | |||
有环保措施: 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 | |||
承诺:德庆县高良镇人民政府 林伟锋承(略),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德庆县高良镇人民政府, 林伟锋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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