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2020年4月29日,**高铁站新增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在(略)询价开标。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宝行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县交易中心对成交结果进行了公告。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有投标人对其检测报告进行质疑,成交供应商未能解释检测报告中证明参数。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决定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略)递补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项目名称:**高铁站新增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投标总价: (略)
被否决投标情况: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谢永生、邹昇、(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信号机,华路德、HD207B,数量1台,11000.00元;7M伸臂式车行信号灯灯杆,鑫通、定制,数量1套,5150.00元;300万电警抓拍单元,宇视、HC131,数量1套,7750.00元;300万卡口抓拍单元,宇视、HC131,数量1套,7750.00元;终端服务器(路口主机),宇视、ISC2500-SCT-F,数量1套,5400.00元;交通信号灯检测器,宇视、(略),数量1台,860.00元;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集采机构名称:(略)
地址:**新(略)
项目负责人:袁扬;联系电话:(略)
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5055.00元
公告期限:(略)
若投标供应商(略),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见本页)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市公共**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略)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公共*(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事项、质疑时间和质疑形式符合规定,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被质疑招标项目的名(略)
2、质疑人是直接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主体;
3、质疑人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4、质疑的提起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质疑函由法人授权代表人递交的,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在本单位的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公共**交易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利害关系的;
2、未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
3、未在质疑有效期内递交质疑函原件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质疑未按第(一)条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6、质疑(略)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诉讼程序的;
8、一件质疑函同时针对多个项目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由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递交的;
10、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
质疑函的形式存在上诉1-10款情形,且在质疑有效(略),招标人(略)。有效期内质疑人未重新提交,或者重新提交(略),招标(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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