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0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区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 | 规划用途 | 位置 | 用地面积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每次加价幅度 | |||
规划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设限高 | ||||||||
樟[2020]拍02号 | 商服(批发零售)、住宅(普通住宅)、公服(公园绿地) | 城峰镇东门 | 10370 | FAR≤1.6 | ≤55% | ≥10% | ≤24米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2750 | 800 | 50 |
樟[2020]拍06号 | ****旅馆用地) | 葛岭镇葛岭村牛斜 | 98914 | 1.0<FAR≤1.2 | ≤35% | ≥30% | ≤24米 | 商服40年 | 6660 | 2000 | 10 |
建设要求:
1、樟[2020]拍02号:(1)宗地内包含3个地块,C-03地块用地面积6342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容积率FAR≤1.6,建筑密度≤55%,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应配建不得少于机动车停车位数量20%作为周转车位对外公共开放使用;C-04地块用地面积3011平方米,用途为商住,容积率1.0<FAR≤2.3,建筑密度≤34%,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0%计容建筑面积;C-02地块用地面积1017平方米,用途为公园绿地,需沿工业路配建,并对外开放使用,****园林部门;(2)该宗地规划作为我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商服用途的计容建筑,必须整体经营,不能分割转让或销售,****公司或单位进行整体回购商服计容面积,回购单价为5200元/㎡;(3****社区办公用房500㎡,单身公寓4套160㎡;(4)沿地块东侧用地红线内有部分低压杆线可结合地块改造开发建设埋地或保留;(5)宗地周边现状场地高差较大、地形条件复杂,三个地块地下空间开发使用和停车设施配套可以跨边界统筹使用,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建设。
2、樟[2020]拍06号:(1)宗地分为3个独立界线地块,其中A-08地块计容用地68961平方米,A-10-1地块计容用地8001平方米,A-10-2地块计容用地21952平方米,各地块均有独立规划条件。规划技术指标均为:容积率为1.0<FAR≤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2)该宗地规划建筑建成后均应由受让人100%自持和整体经营,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房屋全部精装修之后方可投入使用;(3)宗地竞得人应负责按该片区控制性规划要求无偿建设该宗地1640米13米宽的公共道路。
3、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县城峰镇东门小区C-02、C-03、C-0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葛岭镇牛斜里A-08、A-10-1、A-1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其中樟[2020]拍02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50万元且以50万元的整数倍。樟[2020]拍06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万元且以1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2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2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0年6月2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中心4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0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地下管网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樟[2020]拍02号、06号2幅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定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樟[2020]拍02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樟[2020]拍06号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9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县境内注册成立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5、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6、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7、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五、****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联 系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 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龙峰分社
账 号: 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 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 9350 0601 0010 4800 05
****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