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的“******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建设项目)”,根据达****服务中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恢复开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告》有关精神,结合我单位项目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将经数字证书(CFCA电子签章)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到《**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半小时内,将存储投标文件的光盘,现场进行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修改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www.****.cn/-下载中心-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以操作指南为准,现场不收取存储投标文件的光盘”。 二、在开标程序中第9点“(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进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修改为“(9)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进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如果对开标流程存在异议,可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中通过开标异议提问提出,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整个开标程序无异议。” 三、开标方式为远程网上不见面开标,****中心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四、其余内容不变。
**** ****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