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05-14 16:(略)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略)10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05-14 16:(略) |
采购人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教城国有林场 |
采购人地址(略) | 地址:通江县诺江镇,联系方式:樊女士,(略) |
采购(略) | 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江与城3栋2楼203号、204号、205号,联系方式:李女士,****-****(略) |
采购项(略) | 联系人:(略)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全部财务报表、附注、签署报告的两个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件、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投标单位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且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5、提供指定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以下资料: (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声明“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6、提供****年下半年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公司不提供)。 7、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直接参加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回执单及公司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生效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时间不低于投标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磋商文件中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原件。 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承诺函。 12、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提供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05-14 09:(略) |
获取磋商文件(略) | ****-05-21 17:(略)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江与城(略)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5(略)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江与城3栋2楼203号、204号、205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略) | ****-05-(略) 08:(略)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05-(略) 09:(略)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江与城3栋2楼203号、204号、205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05-(略) 09:(略) |
响应(略)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江与城3栋2楼203号、204号、205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单位:人民币)3(略)元(叁万元整) 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通过银行基本账户缴纳的,提供公司基本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未按以上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响应。 方式二:投标供应商提交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合法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保证的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对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开户单位: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通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772(略)12(略)(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袁女士 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年5月(略)日上午9点(略)分(转账方式缴纳的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开启的收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的退还: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1份送达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凭投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息退还。 注:保证金退还相关材料送达接受邮寄方式(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江与城3栋2楼203、204、205号。 |
预算金额(元) | ****(略)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E50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为668平米的职工宿舍以及配套的化粪池、厕所等附属工程,建筑总高度8.9米的框架结构。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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