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巴中经开区城乡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1本招标项目巴中经开区城乡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己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巴开经发审[****]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巴开经发审[****]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平整场地约****平米、硬化停车场约****平米、停车场设施约450平米、管理用房及车辆检修场地约****平米、进场道路约900平米、场地绿化及附属设施约****平米,工程建安费约(略)。 2.3监理服务期:项目总(略) 2.4招标范围: (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略)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时00分至(略)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略) 6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经开区红星街 70 号市民之家 4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中山路红栋街雅姿家居5楼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169号太白新苑C座603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20(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