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山路(**河桥-宿邳路)控源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略) (略)的**山路(**河桥-宿邳路)控源截污工程已经宿区发改备【****】2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山路(**河桥-宿邳路)控源截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山路(**河桥-宿邳路)段全长约980米,道路现(略)。道路现状断面为12米主车道。本道路自北向南分别与宿邳路,宿黄路以及**河桥相交。 1.2 工程规模: 约****万元。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略),审计决算后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二年)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山路(**(略))控源截污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改造,绿化,路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标识、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略)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略)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略));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略),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略)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略):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略),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5月18日 09:00至****年05月22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略),客服热线:400-998-****。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略)net/),咨询电话:(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略),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略),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略),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幸福中路苏豪银座 B 座北入口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略)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E-mail:/ | E-mail:(略) | ****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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