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养护我市天然水域水生生物**,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按照《水生生(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实施2020年度天然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现诚邀符合资(略)。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略)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增殖放流任务的通知》(川农函〔2020〕133号)文件,我市市本级20(略),放流任务为长江鲟1400尾。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并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范围内。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询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2:00(**时间,下同),15:00至18:00,持单位介绍信在(略)304办公室获取询价文件。 获取询价文件时,需缴纳询价保证金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按时参与报价后按规定退还,未按时参与报价者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00,地点为(略)5楼会议室。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递)。
五、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结果等相关事项将在(略)门户网站(http://nyncj.luzhou.gov.cn/)上及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0830-3113527,17721(略)